具體來說,“文化產業”壹詞產生於20世紀初。它最早出現在霍克·哈莫和阿多諾合著的《啟蒙辯證法》壹書中。它的英文名是Culture Industry,既可以翻譯成文化產業,也可以翻譯成文化產業。文化產業作為壹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特殊的經濟形態,影響了人們對文化產業本質的把握,不同的國家從不同的角度對文化產業有不同的理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是:文化產業是按照產業標準生產、復制、儲存和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壹系列活動。它是從文化產品的工業化標準化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的角度來定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