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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檢索題:簡述署名的原則

關於署名的基本原則:

1.主要收集數據者,對數據進行分析和總結,執筆撰寫文稿。作為第壹作者。

2.課題負責人參與整個研究過程,數據分析討論,文稿修改等。作為通訊作者。

3.所有本研究組的碩士、博士、博士後,凡是在本研究組學習工作期間受到研究組的相關經費支持而獲得的所有數據和相關資料,在撰文發表時,第壹單位必須是:“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農業蟲害鼠害綜合治理國家重點實驗室”。

4.研究組任何成員(無論離開的還是在學的),在發表與本組相關的學術論文時,成稿後必須經過本研究組的討論和集體修改,方可投稿。任何人在沒有通過研究組的修改討論時,都不得擅自投稿。

5.進入本研究組的博士生、博士後,在總結發表其在碩士期間和博士期間的數據時,作者單位都要署原工作和學習單位,通訊作者原則上是原導師。本研究組沒有對論文有實質性的貢獻,不得署名“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農業蟲害鼠害綜合治理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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