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學術界對民法有兩種觀點,即民商合壹和民商分離。我國現行立法采用“民商合壹”的立法觀點,認為民法通則是民法部門的基本法,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民商法都屬於“大民法”的範疇。但對1978改革開放後中國發展起來的“經濟法”壹直存在爭議,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目前全國人大的主流意見屬於“經濟法”,但根據德國、法國、韓國等大陸法系國家,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