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運輸行業管理的工作機構。下設辦公室、人事部、綜合部、財務部、規劃基建部、政策法規部等6個職能部門,下設8個市級交通事業單位。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公安與交通部門交通管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四)市、縣、鎮、公路的交通管理工作由交通部門辦理時,公安機關在監察機關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時應當積極配合,違法行為人需要行政拘留和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