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市民陶先生在琴臺音樂廳觀看音樂會時用手機拍照,有工作人員用激光筆對他進行照射提醒,他質疑:“這種提醒方式,會不會有些傲慢、不禮貌?”
據了解,上演音樂會、舞臺劇的場所,有著嚴肅的劇場禮儀,用手機等攝錄演出,在此類演出中屬於不文明行為,大多數劇場都會采取激光筆照射的提醒方式,對違規觀眾進行勸戒,規範觀賞禮儀。
工作人員介紹,無論是音樂會演出,還是歌劇、話劇,禁止拍照都是壹個非常重要的禮儀。首先,演出舞臺、燈光等都是經過精心設計的,營造出壹個相對純凈的氛圍,而演出時拍照的響聲和光亮會對演出環境、演出者和其他觀眾造成幹擾。其次,演出是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很多演出的舞臺效果、燈光設置、服裝、彩排等內容都是保密的,未經許可拍照涉嫌侵權。
演出期間,如果有觀眾玩手機或拍照等,在靠邊的位置,引座員會上前進行提示,而居中或者靠前的位置,引座員上下走動也會影響到演出,通過激光筆照射手機屏幕的方式進行提醒和勸戒,實屬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