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發明專利的過程如下:
1.申請:申請人按照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2.接受和支付:當壹項申請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被接受時,有關各方支付專利申請費。
3.初步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後進行初步審查。
4.提前公告:初審通過後立即公告。
5.實質性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申請人的要求進行實質性審查。
6.授權登記:經審查批準後,授權頒發發明專利證書,同時進行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不包括實質審查和早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