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專業技術人才包括:參照《Xi市A、B、C類人才認定細則》和《Xi D、E類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認定的A、B、C、D、E類人才;擁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或專有技術人員;獲得市級以上評優表彰的各類專業人才,可遷入本市落戶。
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1);
2.職稱證書(1份)或職業資格證書(1份)、技能證書原件(1份)或人力資源部出具的人才審批表(1份)。(有了以上材料,可以申請社區集體戶)
3.在其他情況下,申請人應提供以下要求:
(1)申請落戶單位集體戶的(適用於已在工作單位設立單位集體戶的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介紹信(1份);
(2)申請入戶的申請人(適用於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已在另壹戶落戶的申請人),提供合法落戶地址證明(1份)或遷入方戶口簿(1份)及同意落戶聲明(1份);
(3)申請配偶、子女隨遷的,需提供戶口簿(1份)和親屬關系證明(1份)。戶口本信息能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其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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