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級知識產權行政上由縣新聞出版局管理,起訴在縣級法院。申請全國統壹在專利局,版權局,商標局辦理。但目前縣級行政及法院人員配備不足,缺乏專業人才,壹般交由地級行政或法院管理。
我國首個知識產權法院在北京。2014年11月6日,我國首個知識產權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職責,這標誌著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部署的司法體制改革邁出重要壹步。新成立的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內設4個審判庭和技術調查室、法警隊兩個司法輔助機構以及1個綜合行政機構,集中管轄原由北京市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