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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知識產權運營需要什麽條件?

設立知識產權運營公司,需要符合《公司法》,《專利代理條例》規定的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 有限責任公司 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專利代理條例》 第八條,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 專利代理機構 從事專利代理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利代理機構名稱;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或者公司章程; (三)有獨立的經營場所; (四)合夥人、股東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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