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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龍戰機為什麽要和巴基斯坦合資制作,而不是自行研制,它應該是屬於哪國的

1、梟龍戰機的前身是超7計劃,超7是在國產殲7基礎上的改進型號,是與美國格魯門飛機公司***同研制的。中美蜜月期結束後所有的中美合作的軍事計劃取消。後來巴方出錢,我們出技術,在超7的基礎上研制FC-1梟龍戰鬥機。FC-1主要用途是出口第三世界國家用以取代落後的米格-21(殲7)、F-5E等戰鬥機,其並未裝備我國空軍。

2、梟龍的作戰性能最多相當於2代半戰鬥機,加強了對地攻擊能力,另外使用了準三代的航電系統,其主要優點就是價廉物美。

3、梟龍本來就是廉價戰鬥機,另外是用於出口的,所以肯定不會使用我國掌握的最先進的技術。

況且F-22可是當今世界上最強大的戰鬥機,只有美國壹家才有能力研制。

另外F/A-18E/F也不是吃素的,美國海軍的主力戰鬥/攻擊機,實力肯定在殲-10之上,不會比蘇-27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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