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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壹)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知識產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壹)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八十五條侵害知識產權的懲罰性賠償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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