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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商標註冊常識是?

1.新西蘭商標法制訂於1953年,1955年正式生效。1988年經過修訂,開始接受服務商標註冊。2001年新西蘭開始重新制訂商標法,2002年新商標法於200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2. 新西蘭商標法律制度屬於普通法系(英美法系),註冊礎以使用在先為主,兼顧申請在先原則。

3. 采用2002年1月1日公布的第八版《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4. 新西蘭是巴黎公約、世界貿易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

5. 商標種類: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商標、立體商標、聲響商標、顏色商標、氣味 商標。

6.商標圖樣:由文字、標識、圖形、顏色、形狀、聲音、氣味或以上任意元素的組合構成。

申請新西蘭商標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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