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新西蘭商標法律制度屬於普通法系(英美法系),註冊礎以使用在先為主,兼顧申請在先原則。
3. 采用2002年1月1日公布的第八版《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4. 新西蘭是巴黎公約、世界貿易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
5. 商標種類: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商標、立體商標、聲響商標、顏色商標、氣味 商標。
6.商標圖樣:由文字、標識、圖形、顏色、形狀、聲音、氣味或以上任意元素的組合構成。
申請新西蘭商標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