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行政復議流程如下:
1、復議機關對復議申請進行形式審查,並在5日內作出是派好否受理決定;
2、對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但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復議機關圓州提出;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且塵舉鉛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程序規定答宏》第二十七條?
公安行政復議機構自收到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應當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壹)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予以受理;
(二)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決定不予受理,並制發《行政復議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三)符合行政復議法規磨腔謹定,但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權受理的瞎基行政復議機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