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附加扣除與軟件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證書無關。此類證明只是證明R&D活動和R&D業績的證明材料之壹,根據稅法規定並不是必須的。但是,少數地區和少數管理員可能會要求提供此類證書,他們可以與管理員進行具體溝通。
3.R&D的失敗和R&D的成功都可以用同樣的方式來演繹。
從研發的現實來看,即使研發失敗,還是有或多或少的技術和經驗,只是沒有達到研發預期而已。如果妳正常做項目建議書和預算,那麽正常做驗收和決算,就不會有問題,可以放心額外扣款。
最後,如果這部分R&D費用真的得不到稅務局和專管員的認可,剔除就好了,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