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藥品不是必須使用註冊商標才能在市場上銷售。雖然藥品未註冊商標即可生產在市場上流通銷售,但商標權作為知識產權的壹部分,是企業的無形財富,並是企業產品質量的保證,只有註冊商標的藥品,消費者才會認牌購買,以區分與市場上的其它藥品,在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