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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是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嗎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公布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的通知》,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人用藥品包括中成藥(含藥酒)、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煙草制品包括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

在2001年《藥品管理法》修訂以前,除了中藥材和中藥飲片以外的其他藥品,都必須使用註冊商標。

然而,在2001年《藥品管理法》修訂之後,這壹規定已經從《藥品管理法》中消失了。因此,可以認為,藥品不是必須使用註冊商標才能在市場上銷售。

雖然藥品未註冊商標即可生產在市場上流通銷售,但商標權作為知識產權的壹部分,是企業的無形財富,並是企業產品質量的保證,只有註冊商標的藥品,消費者才會認牌購買,以區分與市場上的其它藥品,在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藥品商標應該如何註冊,與其它產品類別商標註冊有什麽不同呢?其實商標註冊都是壹樣,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代理委托書即可,在正常情況下,12個月左右就能拿到商標註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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