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國家 知識產權 戰略綱要的通知》頒布之後,我國陸續出臺了《 商標法 》、《 專利法 》、《 技術合同 法》、《 著作權法 》和《 反不正當競爭法 》等法律 法規 文件。從宏觀層面上講,國家已經在法律制度層面為企業知識產權權益的保護提供了較強的法律依據,為企業在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及具體實施方法指明了方向,但是目前還缺乏侵權案件的單獨法律法規詳細文件。為保護企業商業機密,建議制定《企業商業機密保護法》、《 知識產權侵權 法》等文件,詳細制定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商業機密文件的保護和侵權條例。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