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為防止分數被惡意擡高或壓低,避免因抽簽而對前三名或末位考生造成不利影響,考官將在前三名考生面試結束後召開合議庭。根據前三名的表現,制定壹個評分指導標準,即以前三名的表現和分數作為參考。如果後續考生的表現比他們好,分數也會相應提高,反之亦然。
為了減少考官主觀色彩對分數的影響,面試時考官會拿到考官的題本和評分表,每道題或每個評價要素都有相應的評分標準。國考結構化面試中,大部分單位的面試題目大多是四五題,滿分100。定期考試的評價要素包括儀態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協調能力、適應能力、人際交往意識和技能等。不同的評價要素有相應的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