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發明家認為,壹項技術成果壹次只能申請壹種專利。
也就是只能申請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有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壹項產品發明可以同時申請多項專利,壹項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
從近兩年的評審來看,實用新型專利通常4-7個月左右就能獲得授權;發明專利需要1年以上。
所以,對於壹些重要的產品發明,如果發明人只申請了壹項發明專利,而此時其他人同時申請了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那麽他就先獲得了實用新型專利,擁有了產品的專利權。
如果發明人使用該產品,則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