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提交變更描述項目的程序。
1.說明項目變更申報表(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首頁左側“辦公區域及表格下載”壹欄)。
2.證明材料(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申請人因權利轉讓或者贈與請求變更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合同由單位訂立,應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專利權人超過壹個的,應當提交所有申請人同意轉讓或者捐贈的證明材料。
3.要求之日起壹個月內繳納錄音項目變更費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