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經濟也稱創意產業、創新經濟、創意工業、創造性產業等。指那些從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分中獲取發展動力的企業,以及那些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可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創意經濟通常包括時尚設計、電影與錄像、交互式互動軟件、音樂、表演藝術、出版業、軟件及計算機服務、電視和廣播等等。此外,還包括旅遊、博物館和美術館、遺產和體育等。自從英國政府1998年正式提出“創意經濟”的概念以來,發達國家和地區提出了創意立國或以創意為基礎的經濟發展模式,發展創意產業已經被發達國家或地區提到了發展的戰略層面。與此同時,西方理論界也率先掀起了壹股研究創意經濟的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