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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別人的講課資料,自己承不承擔法律責任

壹、就使用他人講課資料本身,如果未經允許,就是壹種侵權行為。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15條的規定,應當立即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賠償損失。

二、如果妳所講的內容,違反了法律規定,需要承擔責任的,那應當由妳自己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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