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兩種手段:壹種是法律手段;二是技術手段。1.強化制度約束,確立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政策導向。包括加大對侵權假冒行為的懲處力度,嚴格規範證據標準,強化案件執行措施,完善對新業態新領域的保護制度。2.加強社會監督和治理,構建知識產權保護格局。包括加強執法監管、建立和完善社會治理模式、加強專業技術支撐等。3.優化合作銜接機制,突破知識產權快速保護關鍵環節。包括優化授權、確認、維權銜接程序,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辦案協作,推進簡單案件和糾紛快速處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機構建設等。4.完善對外交流機制,塑造知識產權,保護優越環境。包括加強國際合作、完善與境內外權利人的溝通渠道、加強境外維權援助服務、完善協調和信息獲取機制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二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上一篇:有哪些比較好的防泄密軟件(電子文檔安全系統)?下一篇:雲浮市建_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