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裁定撤訴或撤訴將直接導致訴訟終結的法律後果;
2、訴訟時效開始計算,原告在時效期間內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3.訴訟費用由原告或上訴人負擔。
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43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145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