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成本為訴訟費,根據被請求的權益金額確定收費標準和金額。如果相鄰權沒有造成損害和侵權損失,壹般屬於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只收取案件受理費(基本上50元就夠了)。
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取證費、鑒定費...按實際發生計算,如果不請律師,取證簡單,不需要鑒定或評估,這筆費用就省了。
預期損益是妳在訴訟過程中造成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的損失。
除第二類外,所有費用均可主張由敗訴方承擔。但是,這樣的糾紛,上法庭可能不是最好的方式。可以向村委會、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基層司法所申請調解,可以有效降低訴訟成本,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