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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中的ip是什麽意思(不是網絡地址!)

這個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原意是“知識(財產)所有權”或

談知識產權與“知識(財產)所有權”,又稱智力成果權。在中國、臺灣省和香港,通常稱之為知識產權或知識產權。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知識產權屬於民事權利,是基於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總稱。有學者考證,這個詞最早是由法國學者Kaptsov在17世紀中葉提出的,後來由比利時著名法學家picardie發展而來。皮卡迪將其定義為“來自智力活動的壹切權利”。直到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的簽署,這個詞才逐漸被國際社會廣泛使用。

用四個字概括: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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