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船舶在非停泊水域停泊。緊急情況下,需要靠泊的,應當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2.普通貨船嚴禁在危險品船舶臨時靠泊區和危險品碼頭作業區靠泊和掉頭;
3、船舶禁止在航道、掉頭區、港池和錨地航行。遇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錨泊時,應當立即向海事管理機構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通過甚高頻無線電話等有效手段通知過往船舶,顯示規定信號,並采取措施及時駛離。
船舶入港前,必須征得港務局的同意。如果是外輪,登陸前必須通過國家邊防移民局、衛生檢疫、海關等部門的聯合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