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務輔助服務:包括企業管理服務、經紀服務(財務代理、知識產權代理、貨物運輸代理、報關代理、法律代理、房地產代理、專業代理、婚姻代理、代理記賬、拍賣等。)、人力資源服務(提供公共就業、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等服務)和安全防護服務。交通服務:①陸路交通服務:包括鐵路、公路、纜車、索道、地鐵、城市輕軌等。建議出租車公司向使用自有出租車的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按照陸路運輸服務征收增值稅。(2)水路運輸服務:包括旅程和定期租船服務。③空運服務:包括濕租賃業務和空間運輸服務。④管道運輸服務:通過管道輸送氣體、液體和固體物質的運輸服務。
2.電信業務:①基礎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固定網絡、移動網絡、衛星和互聯網提供語音通話服務的經營活動,以及出租或出售帶寬、波長等網元的經營活動。(2)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固定網絡、移動網絡、衛星、互聯網和有線電視網絡提供短消息和多媒體消息服務、電子數據和信息傳輸及應用服務、互聯網接入服務等業務活動。衛星電視信號落地轉移業務,按增值電信業務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