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狼2》於2017年7月27日上映,現如今票房直奔50億,壹舉刷新了華語電影的最高票房紀錄。
然而,在票房和商業上大獲成功的同時,《戰狼2》也陷入了知識產權糾紛,雖然票房直奔50億,但關於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成本變得越來越高,商標權也遲遲沒有拿到手,不得不說,的確是壹件憂心的事情。
《戰狼II》陷知識產權糾紛
隨著《戰狼2》的大熱,“戰狼”儼然成了壹個超級IP,受到各方矚目。而被前投資人起訴、商標註冊受阻等事件,也使得知識產權糾紛這壹問題壹並進入公眾視野。
看過《戰狼》和《戰狼2》的人都知道:《戰狼2》是在《戰狼》的故事結局與人物關系基礎上,通過對故事線索與人物關系的再創造拍攝形成的。
《戰狼》是由登峰國際、南京軍區政治部電視藝術中心和原春秋時代三方發起拍攝而成,三方曾在協議中約定,電影《戰狼》名稱的全部權利歸登峰國際(吳京旗下公司)獨享,而武漢傳奇人則是後引入的二級投資人,僅享有《戰狼》的署名權和投資收益權,無權幹預《戰狼》後續影片的拍攝及“戰狼”片名的使用。
而《戰狼》投資方之壹武漢傳奇人公司則認為,《戰狼2》制片方之壹登封國際在未取得自己授予改編權及名片使用權的前提下,對《戰狼》進行了改編、拍攝、屬侵權行為,其對北京登封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1000萬元。同時,傳奇人公司請求法院判令《戰狼2》禁播。
原告稱被告是“過河拆橋”,被告對侵權問題堅決否認。登峰公司稱,自己從未與傳奇人公司簽署任何協議,也從未向其轉讓過影片版權,電影《戰狼》的版權應由登峰公司獨家享有。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目前案件還在處理。
吳京維權意識超強 卻也防不勝防
查閱資料後發現,吳京其實是個知識產權意識非常強的人。
吳京自2014年就陸續申請了戰狼相關的商標版權,申請紀錄包括戰狼的LOGO、吳京的簽名、戰狼中隊的隊徽等在內的多個具有標誌性的圖案和文字,***申請了14件版權、57件商標。但目前申請商標的過程遭遇阻礙,壹些商標還處在待審核狀態,其中戰狼的中文商標申請更是屢次被駁回,為其未來的衍生品商業開發埋下了隱患。
2015年4月《戰狼》上映,早在2014年7月,吳京作為著作權人登記了“戰狼中隊袖標”作品;
2015年7月、8月,《戰狼2》文字作品和《戰狼3之末日屠城》文字作品已經登記(疑似劇本);
三年多來,吳京陸續登記了文字作品和美術作品14件,其中包含影視衍生品——主要是美術作品《戰狼展翅》、《犯我中華雖遠必誅》、《戰狼展翅》、《戰狼盾牌》、《戰狼手表》、《戰狼狼頭》、《狼牙掛墜》等。
北京登峰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沒有自然人股東,但是占90%股權大股東的唯壹股東是自然人吳京,所以說吳京是實際控制人:北京登峰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2014年5月份曾申請註冊“特種兵戰狼”這個商標。申請的類別有:35類、38類、41類、42類等。但是該商標並未註冊成功。
北京登峰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2016年5月份還申請註冊“戰狼“商標。申請了多個類別,但是遭到駁回。
此外,“戰狼”多類衍生品也是有壹定的市場價值,就連吳京的親筆簽名都被粉絲模仿後申請註冊了商標。
總之,吳京在電影制作上用心做出壹部讓觀眾覺得好的電影很不易,《戰狼》系列成功背後的知識產權保護,也很不易。
增強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布局和維權意識,提前完成專利申請及產權布局,是影視公司需要重視的問題,以免機會來臨、IP爆紅,票房瘋長,卻肥水流了外人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