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所支付的費用最高不超過5000元;
2.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或價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格的,按照財產案件標準支付;
3.每起勞動爭議案件支付10元;
4.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支付費用;
5、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6、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7.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民事訴訟是用來解決各種民事糾紛的,民事糾紛的類型很多,所以民事訴訟中財產保全費的標準需要根據具體的案件類型或者財產保全所涉及的金額來確定。當然,申請財產保全也是有期限的。申請人在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侵害對方當事人利益的,法院可以撤銷財產保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