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為益林集團實際控制人趙的首席辯護律師,益林集團非法經營案第壹被告,北京市建國以來最大的非法經營案;
(2)代理民族品牌索愛與國際巨頭索愛的商標糾紛並勝訴;
(3)代理了建國以來內蒙古最大的合同糾紛案——鑫源集團礦業權轉讓合同糾紛案,壹審、二審勝訴;
(4)代理北京泰群訴臺灣省漢唐集成有限公司不履行公司出資義務糾紛案。此案被最高法院主辦的中國涉外商事海事審判網收錄為經典案例,被懷小峰主編的《中國公司法最新典型案例書評》收錄為高校法學院教學科研經典案例;
(5)2005年6月5438+10月,趙國華律師應邀參加“中國與世界:公司法改革國際峰會”,本次峰會邀請了國內公司法研究和實務界十位有影響力的律師(趙國華律師名列其中);
(6)2008年,本吉律師參與編寫了《2009年法律版國家司法考試全本》(法律出版社),趙國華律師作為主編,編寫了該系列的《民法》壹書;
(7)2008年6月5438+10月,趙國華律師參加中國商業聯合會石油流通委員會在京舉辦的“2008中國石油流通論壇”,並做主題發言;
(8)代理廈門原華特大走私案的行政訴訟,創造性地提出了費用應當從違法所得的計算金額中扣除的觀點,在業內造成了廣泛的影響。
(9)擔任黃光裕案第二被告中關村公司原董事長許鐘民的辯護律師;
(10)被中國律師高端品牌全媒體傳播平臺中國大律師授予“2010年度中國律師百強”稱號;
(11)受紫金礦業集團委托,在廣東信宜紫金礦業潰壩案中擔任紫金集團代理律師;
(12)趙國華律師、趙輝律師代理全國最大鉆石走私案——深圳市比比友鉆石有限公司走私鉆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