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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金龍是誰

1. 趙金龍

性別: 男

所屬年代: 清代

民族: 瑤族

生卒年: 1779—1832

生平簡介 趙金龍 (1779-1832)清末楚粵瑤族人民起義領袖。江華錦田鄉(今碼市)人。道光十壹年(1831)十壹月,為反抗官役和漢族地主的暴虐,他招聚廣東和湖南常寧等地瑤族群眾六七百人,以賽神為名,在江華錦田起義,殺會黨、官役20余人,攻占兩河口地區,並改道光十壹年為“金龍元年”。次年正月,擊敗前來“討捕”的官軍,乘勝進擊藍山、寧遠邊境,隊伍發展達二三千人。接著,又在池塘圩大敗清軍,擊斃提督海淩阿,聲勢大振,起義軍迅速發展到萬多人。此後,趙率義軍克新田縣城,殺死知縣王鼎銘,清軍損傷慘重。道光皇帝親令總督盧坤、湖北提督羅思舉,將起義軍誘至山外分兵圍剿。四月,清大軍步步進逼,在常寧洋泉鎮“擲火彈擊斃(義軍)千余人”,金龍突圍中彈,壯烈犧牲。

2.趙金龍

簡介 趙金龍,男,1966年12月出生於河北省黃驊市。1989年7月河北大學信息管理系畢業,獲文學士學位;1998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經濟法專業)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在英國謝菲爾德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被授為高級客座研究員資格,學習和研究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等。現為河北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會員,河北省民商法學研究會理事,河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歐洲學會會員,河北大學歐洲研究所理事。

從事《民法》、《商法》、《經濟法》、《法律英語》、《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等課程的教學工作。通過全國第壹批CET4、CET6考試,通過BFT、PETS5 考試,2003年獲得河北省優秀專家出國培訓資格,2003年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公派出國留學資格。英語達到高級水平,能夠就專業知識、學術問題同國外專家交流、合作,從事翻譯工作。所授課程《商法》自2001年起嘗試雙語教學,自2000年起講授《法律英語》。主要學術研究領域為商法、合同法、經濟法,教學研究領域為法律英語、雙語教學。

主要科研成果壹覽

論文類

1.《英國公司中非執行董事的職能》載《河北法學》2006年第9期

2.An Overview on Characteristics of Modern Civil Development and Its Impact on China Civil Code,US-China Law Review,Vol.2, No.12, 2005

3.《民法的時代特征與中國民法典的制定》載《法學評論》2005年第5期

4.On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Culpa in Controhendo in Chinese Law,Social Science Research,Vol.11, No.6, 2005

5.《仲裁員制度的現狀與改進》載《河北法學》2005年第8期

6.《論電子合同》載《當代法學》2003年第8期

7.《關於商品房購買者的特殊消費者地位問題》載《燕山大學學報》2003年第2期

8.《電子合同的證據效力》載《人民檢察》 2003年第1期

9.《商品房購買者:特別的保護應給特別的妳》《河北日報》 2002年5月21日

10.《合同法上顯示公平行為的探討》載《河北大學政法論壇》,中國城市出版社,2002年

11.《反壟斷:壹個不容忽視的話題》載《經濟論壇》2001年第11期

12.《論締約過失責任》載《中國法學》2001年專刊

13.《論反壟斷法對企業並購的規制》載《當代法學》2000年第6期

14.《外商投資企業組織形式相關問題法律探討》載《牡丹江大學學報》2000年第4期

15.《合同變更的締約過失責任問題》載《河北法學》2000年第3期

16.《統壹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的幾個問題》載《巢湖師專學報》2000年第2期

17.《BOT項目融資相關問題法律分析》載《河北大學學報》2000年第1期

18.《論締約過失責任的獨立性》載《當代法學》1999年第6期

19.《締約過失責任概念及其理論依據》載《法商研究》1999年專刊

20.《完善現行增值稅若幹問題的思考》載《法制與經濟》1998年第1期

著作類

1.《商法學》(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8月版

2.《市場經濟法律概論》(參編)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版

3.《經濟法概論》(副主編),中國經濟出版社,2001年3月

4.《合同法釋義與適用全書》(合著),國防大學出版社,1999年3月版

5.《中國合夥企業法釋論》(合著),香港星輝圖書公司,1998年版

科研項目情況

1. 2000年河北省教委科研項目《合同法適用研究》(主研)

2. 2000年河北省科委軟課題《河北省農業稅收完善法制對策研究》(主研)

3. 2001年河北省教委課題《商事合同訂立制度研究》(主持人)

4. 2001年河北省社科規劃項目《影響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研究》(主研)

5. 2002年司法部課題《我國公司治理現狀及改革對策研究》(主研)

6. 2002年橫向課題項目《商法學研究》(主持人),課題經費5.1萬元

7. 2003年河北省教育廳課題《仲裁法適用研究》(主研)

8. 2003年河北省教育廳課題《我國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改革與完善》(主研)

9. 2004-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項目《當代西方國家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獨立)

獲獎情況:

1.《民法時代特征與中國民法典的制定》河北省法學會民商法研討會二等獎

2.《關於締約過失責任的幾個問題》 河北省法學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3.《經濟法概論》 河北大學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2003年5月)

4 《民商經濟法課程體系建設及教學內容改革的實踐》河北大學優秀教學成果壹等獎(2004年6月)

5 《民商經濟法課程體系建設及教學內容改革的實踐》河北省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2004年10月)

3、趙金龍

教授,男,1962年2月生。湖北省黃梅縣人。1984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1999年6月,獲中南政法學院民商法法學碩士學位。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副教授,民商法碩士研究生導師。從事民商法理論的教學和研究工作。從1984年進入原中南政法學院從事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以來,已在《法學研究》與權威和法學核心刊物上發表了10余篇論文,並參與多部著作與教材的編寫。參與了多項省、部級課題。取得了較豐碩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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