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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商標是否侵權?

不構成侵權,具體標準詳見侵權判定標準。

《商標侵權判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發布實施。這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充分調研、論證和修訂後,首次出臺商標侵權執法標準。該標準堅持加強商標保護的原則,立足執法實踐需要,解決實際執法問題,對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明確了商標侵權的判定方法。

標準中商標侵權的判定以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方法為前提,以是否構成混淆為後置條件,對商標使用、同壹種商品和服務、類似商品和服務、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以及與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等條款進行了界定。列舉了商標的使用行為和相同商標的表現形式,明確了判斷是否屬於“商標使用”、是否構成“相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容易混淆”的方法和註意事項。該系列文章在總結多年商標侵權判定方法的基礎上,針對新形勢下商標侵權的特點,首次在官方層面為商標侵權判定方法建立了完整科學的理論標準,為實踐中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指明了途徑和方向。

完善商標法律法規的細節。

目前,《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的壹些條款在實踐中存在爭議,給執法帶來了麻煩。針對這些痛點,標準在相關條款中明確了細節。限制“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情形,明確在五種情形下,應當認定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得適用“不知情銷售”予以豁免。同時,明確因侵權嫌疑人提供虛假或無法核實的信息而無法找到提供者的,不視為“說明提供者”,不能免責,有效防止侵權商品銷售者濫用法律漏洞,逃避行政責任。在保護合法在先權利方面,明確了註冊商標的申請日期早於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日期或者有證據證明的著作權作品的創作完成日期的,商標執法有關部門可以對商標侵權案件進行查處,從而防止部分侵權人濫用在先權利,阻礙或者拖延商標侵權執法程序。明確了預先使用的“有影響的商標”的定義和判斷方法,限制了這類商標的使用,更好地明確了保護預先使用的商標和保護後期註冊商標的界限。

解決基層執法難的問題。

目前,商標侵權人不斷變換侵權手段,通過壹些看似合法的“擦邊球”手段掩蓋商標侵權的實質行為,給基層執法造成了困擾。該標準通過對基層執法人員的大量調查,總結出壹些非常規的侵權手段,明確這些行為屬於商標侵權,應當追究責任。針對部分侵權人將幾個商標組合使用,變成壹個新的商標,以實現與知名品牌接近的行為,《標準》第二十二條明確指出,只要最終呈現的商標使用形式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且容易混淆,就可以認定這種行為為商標侵權。針對部分侵權人附加不同顏色使其註冊商標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行為,《標準》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在建築工程和裝修工程中,很多施工方為了牟取暴利,低價購買侵權原材料,並在工程中使用這些原材料。這種行為應該屬於哪種商標侵權,存在爭議。《標準》第二十五條明確將該行為歸入《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即銷售商標侵權產品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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