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報名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統壹考試:
1,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兩年及以上(從專科畢業至9月1日錄取為碩士研究生,下同)達到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畢業生,以本科畢業生身份報考;
(4)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者,可再次申請碩士學位,但僅限於委托培養或自行集資者;
3、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的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教〔2003〕3號文件規定的體檢要求。
(2)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可推薦少數優秀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也可接收少數其他單位(須有免試資格的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作為碩士免試畢業生。每年9月開始接受推薦免試生的工作,到10年6月下旬結束。推薦免試生必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期限內到報名點辦理全部報名手續。
2.招聘專業:本專業只招本科生,跨專業學生需考《合同法》招10人。
(030105)民商法
(01)民法概論
(02)商法導論
(03)人格權法
(04)知識產權法
3.考試科目
101)政治理論(201)英語(612)民商法(民法)
《民法》,王黎明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
(812)專業綜合(法理學與憲法學)法理學,張文顯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憲法學導論》,張,法律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