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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的風險有哪些對策?

專利權的存在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共同享有壹項專利權。鑒於人與人之間的復雜關系和專利權本身的特點,專利權的實施、許可、轉讓、維護、司法和行政保護都存在風險。本文簡要分析了專利權的風險,並提出了相應的防範對策,以期對專利實踐管理有所裨益。1專利* * *專利* * *的形成有其原因,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種:(1)合作發明創造產生的專利*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八條的規定,“除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與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或者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被批準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因此,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歸* * *和完成發明創造的單位或者個人* * *所有。(2)基於當事人約定的專利權* * *作為壹項重要的民事權利,法律允許當事人通過合同合法處分其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條第三款“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本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合同約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的,從其約定”。也就是說,如果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有合同約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所有權由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共有,那麽此時取得的專利權歸單位和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有。此外,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的單位或者個人也可以通過合同享有專利權。(1) (3)雖然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與專利權受讓人的* * *關系,但這在民法理論上是完全允許的,在實踐中也是可行的。此時,轉讓的專利權將歸幾個單位或個人所有。(4)基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時繼承取得的專利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或者合並的,其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和承擔。這種獲取方式也叫繼承獲取。[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時未對專利權的歸屬作出具體規定的,視為該專利權在分立後歸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有。當然,由於專利權是國家授予的獨占權,此時就要對專利登記事項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5)基於專利權人對其專利權的繼承或者部分贈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公民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屬於個人合法財產,可以依法繼承。所以如果有兩個以上繼承人,遺產分割時,沒有約定* * *擁有專利權的財產權,就會產生事實上的專利權。另外,專利權人可以將自己的部分專利權贈與他人,此時贈與人和受贈人之間就會產生專利權。當然,專利權的贈與只有在專利管理部門根據贈與人(權利人)的申請對專利權的登記事項作出相應變更後才有效。2專利權的性質和形式* * *壹般來說,以專利權的性質* * *為準。[3]所謂準* *存在,是指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擁有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利的民事主體。[4]至於* * *的形式,可以是按份* * *也可以是帶* * *。[5]這是因為,除了法律直接規定的專利權* * *外,由於當事人沒有約定,可能難以確定每個* * *所有人的確定份額,因此推定* * *歸* * *所有,當事人可以通過合同完全按照確定份額分享* * *的權利和分擔* * *的義務,即可以由* * *擁有。而且無論專利權是如何取得的,法律都不排除當事人通過合同約定其歸屬。自然不需要限制當事人是用* * *約定* * *還是由* * *約定。3專利權* * *存在風險與其他物權的準* *存在、物權的* * *存在風險相同。* *某人的準* *存在或* * *存在,在物權或物權的行使上,比單壹的權利主體具有更大的風險。這是因為某個* * *人的不當行為可能會影響到其他* * *人,甚至造成損失,從而使準* *產權或* * *產權始終處於* * *人可能的不當行為所帶來的潛在風險中。* * *有些專利權也是如此,但由於專利權本身的技術和法律特性,專利權* * *的某些風險比其他財產權* * *更大、更復雜。3.1***有人實施***專利權的風險壹般來說,除非另有約定,每個* * *的權利人都可以獨立實施* * *的專利權。但是,由於各* * *實際生產能力和市場份額的差異,各* * *通過專利實施所獲得的收益不壹定等於其在專利技術研發中的貢獻,甚至在明顯不公平。比如武漢某高校和某企業聯合開發了壹項技術,獲得了壹項專利授權。企業通過實施專利技術獲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而高校由於不具備實施條件,無法通過專利技術獲得效益。由於法律沒有對* * *與專利權的利益分成做出硬性規定,且雙方沒有相關約定,所以大學要求的合理賠償並未實現。無奈之下,大學將專利權許可他人實施,引發糾紛,法院判決大學敗訴。如果專利權歸多個權利人所有,且每個權利人都有實施能力,此時* * *人之間必然會出現對專利權實施的競爭,甚至有演變成惡性競爭的風險。這也違背了授予專有專利權以鼓勵發明創造、保護科技投資者利益的初衷。3.2***有人許可***的風險* * *以專利進行許可在我國是基於協商壹致原則的,即除* * *方沒有能力許可第三方實施外,許可必須經所有* * *人協商壹致。但是,由於* * *內部壹些人對壹些專利技術的技術價值和市場價值有不同的看法,因此* * *內部很多人往往很難就是否許可、如何許可、許可費用的多少等問題達成壹致,甚至* * *內部壹些人為了自身利益故意阻止* * *專利許可的實施。因此,存在* * *專利權難以實施許可或者無法滿足合理許可實施的風險。考慮到部分專利* * *沒有強制執行能力,為維護其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紀要》中規定,無強制執行能力的當事人* * *對第三人進行了壹般許可時,不屬於侵權行為。【⑥】這可能有利於補償無執行能力的* * *業主的利益,但由於沒有確切的第三方定義,如果無執行能力的* * *業主將其許可給其他* * *業主的競爭對手,並且其市場競爭力因該許可而迅速提升,這樣的結果肯定是其他* * *人無法接受的。3.3 * *專利轉讓的風險對於* * *專利權的轉讓,我國采取協商壹致原則,即未經其他* * *人同意不得轉讓。但是,由於壹些人可能對專利技術的技術價值和市場價值有不同的看法,因此,許多人無法就轉讓費達成壹致意見是不可避免的,這將影響轉讓。更何況,不可能防止個別人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阻撓轉讓。在某個* * *裏,考慮到市場競爭,有人不願意將自己的* * *專利權轉讓給競爭對手,導致專利權被閑置或者低價轉讓給他人,必然會給其他* * *權利人造成損失。此時,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如何確定和承擔損失是壹個很難解決的問題。比如武漢某研究所與企業合作攻關,獲得了壹項專利權。研究所期望通過轉讓專利技術來獲利。考慮到市場競爭,企業不同意轉讓,然後聲稱只能轉讓給自己。研究所相當被動,不得不低價轉讓給合作的技術研究企業。3.4***具有專利維持的風險專利作為壹項法定權利,必須依法取得並維持。要使專利權得到持續有效的保護,必須按規定繳納年度專利費,否則專利權自動失效。如果部分* * *人通過書面聲明放棄自己的* * *專利權,那麽其放棄的部分應當由其他* * *人取得。[7]其他* * *人可以根據其書面陳述請求國家專利局對專利登記事項進行相應的變更,將這部分* * *人從* * *專利權人名單中刪除。但是,如果某些* * *人通過不繳納年度專利費的方式放棄了專利權,那麽其他* * *人就會面臨壹個不利的情況:如果要維持專利權,就必須繳納全部的專利費,但很難提供專利登記事項變更的必要證據,無法將這個* * *人從專利權人的名單中剔除。另外,當* * *擁有專利權,被他人向專利復審委員會申請宣告專利無效時,專利權人應當按照復審委員會的要求在指定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修改權利要求書,或者應復審委員會的要求參加口頭審理。在這壹點上,如果有的* * *人積極參與審查,而有的* * *人消極對待,那麽對所有* * *人都是壹樣的效果,不管專利最後是維持還是宣告無效。但是,每個* * *裏都有人在物質和精神方面(甚至是創造性的工作)做出不同的貢獻,這是非常不公平的。3.5***專利保護的風險壹旦***某項專利權被侵犯,每個* * *有三種可能的選擇。壹是同意起訴或參與訴訟,追究侵權人責任;二是明確放棄實體權利,不追究侵權人責任;第三,既不願意參與訴訟,也不放棄實體權利。第壹種情況,自然是* * *參與訴訟,* * *參與支付訴訟費用,* *參與承擔訴訟風險,* * *參與分享訴訟利益(侵權損害賠償)。第二種情況,屬於* * *的人放棄權利,應當在不再分享訴訟收益(侵權損害賠償)的前提下,允許並免除其支付訴訟費用、承擔訴訟風險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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