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權眾籌融資計劃書應包括以下部分:
第壹部分、概況。包括項目背景、項目簡介、項目優勢分析、融資與財務分析概況、融資方案概況、項目財務分析概況;
第二部分、眾籌項目公司介紹。包括公司發展簡況、公司管理模式、公司經營情況;
第三部分、眾籌行業及目標市場分析。包括眾籌行業發展現狀與市場前景分析、目標市場分析;
第四部分、眾籌項目產品分析。包括眾籌項目產品簡介、生產經營計劃、產品前景分析;
第五部分、眾籌項目研究與開發。包括:現有技術開發資源以及技術儲備情況、項目團隊對外合作情況、項目研發團隊技術水平、項目研發投入計劃、項目研發團隊激勵機制與措施;
第六部分、眾籌項目市場營銷策略。包括眾籌項目營銷戰略和市場推廣方式;
第七部分、眾籌項目融資和資金退出。包括眾籌項目資金需求用量與期限、資金籌集方式、資金使用規劃、投資回報計劃、資金報酬與退出;
第八部分、眾籌項目投資風險與控制。具體內容可以根據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
法律依據:《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條 私募股權眾籌融資應當遵循誠實、守信、自願、公平的原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尊重融資者知識產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