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思(1944~2006),著名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44年出生於昆明,1967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1981至1983年在英國倫敦經濟學院研究生院學習。 1979年開始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工作。是新中國版權理論的重要開拓者及改革開放後中國版權制度建設的主要奠基人之壹,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吳漢東教授合稱為我國知識產權法學界的“南吳北鄭”。被譽為“中國知識產權第壹人”。
1986被授予“國家級專家”稱號。1988年被國際版權學會(INTERGU)聘為顧問。1989年被授予“全國勞動模範”稱號。1990年被英國牛津《歐洲知識產權》雜誌聘為編委,被倫敦《世界版權》雜誌聘為國際編委,被《中國法學》等雜誌聘為編委。同年被北京大學聘為教授。1992年被香港學術評審局列為專家組成員。1993年被中國版權研究會推選為副理事長。同年被中國社會科學院聘為學位委員會委員,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聘為高級職稱評委委員,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指定為博士生導師。1994年被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聘為該組織仲裁中心仲裁員。同年被任命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主任。1995年被國際知識產權教學與研究促進協會推選為執行委員,是執行委員會中唯壹的亞洲國家委員,1997年連選連任。當選第九屆、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法律委員會委員。2004-2006年,鄭成思連續三年被英國《知識產權》雜誌評為“世界上最有影響的50位知識產權界人物”之壹。
參加過我國版權法等法律起草的全過程,並被列為起草小組成員;參加過專利法和商標法等法律的修訂;是商業秘密法等法律的起草小組顧問;此外,還參加過反不正當競爭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民間文學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起草、制定;以法律顧問及專家的身份參加過中美知識產權談判等對外談判,在中國大陸及香港、臺灣、英國、澳大利亞、德國、美國、日本等國出版過24部中英文著作,發表過上百篇論文。 2001年7月和2006年5月兩次受邀為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作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