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是代表著作家的壹個著作權問題,而且也是著名兒童書籍作者鄭淵潔的著作權問題,屬於壹種殺雞儆猴的問題,兒童文學作家鄭淵潔發現,壹家網上商店以不到壹半的價格出售了作者的系列圖書,涉嫌盜版,與網上商店協商無濟於事後,鄭淵潔向國家打假辦公室作了實名舉報。
隨後,中宣部版權局,國家反色情反犯罪辦公室,公安部和最高檢察院對這起著作權侵權案件的處理進行了監督。根據法律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為牟利而復制和傳播他人的文學作品,並以專有出版權出版他人的書籍,即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況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罰款,在版權註冊中,妳可以在已發布和未發布之間進行選擇,因此請選擇未發布,此外版權是在作品創作後自然產生的,法律賦予作者著作權保護法規定的所有權利,但是為了防止他人進行惡意註冊,即使已經發布,也需要進行版權註冊。
如果妳有筆名,在註冊版權保護時不要忘記註冊筆名,許多作家都有自己的筆名,例如著名的小說家老舍,每個人都只知道他的筆名是老舍,但不知道他的原名是舒慶春,而且找到壹個好的出版社不僅可以給作家帶來好處,而且可以帶來更多的商機,至少可以保證不會被盜,如果是在線工作,則需要註冊,壹般來說,官方網站將保護作者的版權,目前國內版權法還不夠完善,剽竊的成本很低,版權糾紛立即發生,版權或與版權相關的權利持有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侵犯其權利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命令采取措施制止相關行為並保護財產,鄭淵潔的實名舉報實際上保護了他的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