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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的嘴怎麽分?

所謂口,就是集權的意思。1953年,經過反對分散主義的鬥爭,中央開始實行集中管理體制,把政府工作劃分到各個部門,由黨委常委或副書記集中管理。根據1953年3月《人民政府中央關於加強向中央請示報告制度和加強中央對政府工作領導的決定》,政府工作分為計劃、政法、財經、文教、外事、其他六個部分。

後來壹般有九個口,分別是黨群、勞資、財貿、農林、計劃(或綜合)、外事、衛生、文教(或宣傳)、政法,俗稱九口。當然,各地的劃分也因地而異,視其情況而定。

壹般來說,九個大嘴的主管部門如下:

黨群:工人、女青年、統戰、民族等部門。

工交口:工業部、鐵道部、交通部、郵電部、民航部等部門。

財貿:財政、商業、銀行等部門。

農林:農業、水產、林業、水利等部門。

規劃口:計委、城建、統計等部門。

外事:外事、僑務、國臺辦等部門。

衛生口:衛生計生部門。

宣傳口:教育、科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

政法: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監察等部門。

後來中央不再用嘴的說法,在壹些地方還保留著。以口為某壹方面工作的統稱,各地意見不壹。但還是習慣用九口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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