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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PCC委員建議鼓勵城市退休人員退休回家鄉。妳支持嗎?能否助力鄉村振興?

老退官歸故裏

[gào láo Huán Xiāng]

老年辭職,回老家。

楚楚

《明·淩濛初初刻驚》卷二十:“西京洛陽郡有壹官,姓劉明炯,字溥。曾任青州刺史,六十歲退休。”

“退休回國”,又稱“退休回國”,是壹種請求;“退休歸家”是指古代官員以年老多病為由向皇帝請求辭職歸家,是古代官員提前退休的制度[1]。

開發歷史編輯器

《春秋公羊傳》“退而為官”,書中註“為官,重登王位”,意思是與國王交換權利。

古代官員的退休制度創始於春秋戰國,形成於漢代,發展於唐代,完善於宋元明清。但“隱退”壹詞最早出現在唐宋時期的文學作品中。唐代散文家韓愈在《傅之序》中說“隱退於宅,寫傅之”,宋代《韓誌傳》中有“隱退十五年,拒人事,讀書寫詩自娛”之類的話。

明朝弘治四年(1491),皇帝特詔:“自願辭官,不分年齡,立官。[1] "

2019全國兩會期間,政協委員、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麻醉科主任醫師、中國心血管麻醉學會秘書長提出了題為《建立現代退休制度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發言。敖虎山在發言中認為,鄉村振興關鍵是解決“人”的問題,人才振興是鄉村振興的基礎,要創新農村人才工作的體制機制。鑒於我國每年都有大量公務員、各領域專家學者、不同行業企業家退休,其中壹部分人也願意回歸農村生活,在家鄉土地上繼續發揮余熱,在政策層面建立現代退休返鄉制度,開辟鄉村振興新路徑,顯得尤為重要[2]。

主要原因編輯器

第壹,“退休回國”避免權力鬥爭。這裏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史記》、《貨殖列傳》中記載的春秋戰國時期越國大夫範蠡。範蠡是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軍事家。吳國滅越後,範蠡極力輔佐越王勾踐,“十年重逢,十年教訓”。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勾踐打敗了吳王夫差,富國興國。作為壹個偉大的英雄,範蠡被勾踐封為將軍,此時的範蠡達到了作為壹個大臣的最高境界。但這時候,範蠡知道了“狡兔死,走狗烹;“鳥盡弓藏”,於是很聰明地辭職,把帶進了“五湖”。

二、無意官場,“退休”。此時官員無心官場,渴望回到家鄉,於是“歸隱故鄉”。這種情況下的任何壹件小事,都可能導致“回國”提前退休的想法。比如晉代著名的彭澤縣令陶淵明,向往田園生活,主動請辭。

事實上,根據《世說新語》。簡佩筠》,記載“張為齊王,,在羅時,見秋風,因思吳中菜、湯、鱸魚,曰:命太貴,何以拘千裏,以名?然後我就開車回家。”張,阿津大司馬,名喚。更是因為有壹天,秋風起,他錯過了無棣(浙江)當地的特產,就來了。他突然意識到,人生最重要的是開心。為什麽壹定要為了壹個官名而背井離鄉千裏,受到羈絆?所以“退休”。

三是客觀條件,體弱多病,難以擔當重任,申請“退休回國”或“病退回國”。“退休回國”或“病後回國”壹般都會得到皇帝的批準。比如唐太宗在位時,官員的退休年齡是七十歲,對朝廷有重大貢獻的人可以推遲退休年齡。但開國元勛李靖因為覺得自己有傷有殘,64歲才考入家鄉。但也有皇帝不批的情況。比如整理《論語》的漢代著名儒生張瑜,多次上書請他回國,都得不到皇帝的允許。反而是“皇帝派人求援送藥,強留”[1]。

相關策略編輯器

根據《河南省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指導意見》。符合五個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宅基地:第四,離退休幹部職工、退役士兵和華僑,他們的親屬,回鄉定居的港澳臺同胞,需要建房而沒有宅基地的[3]。從這個角度來說,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不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如果他退休後在老家定居,可以申請宅基地。但在他家鄉定居,影響村民集體權益,需要大多數村民同意。當然,如果他的父母在老家有房,可以通過繼承房屋所有權的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權[3]。

根據青島市《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青土資房發〔2006〕334號)。宅基地審批要堅持“壹戶壹宅”的原則,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要求,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不得亂設收費,增加農民負擔。申請條件3。經合法批準回到原居住地後,在農村沒有住房[4]。

根據《勞偉鄉鎮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規定》(老發〔2008〕23號)。第五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農村村民,可以申請安排宅基地:烈士家屬、華僑、外籍華人、港澳臺同胞及其他經批準回鄉定居的人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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