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壹輪的法考備考進程又開始了,對於法考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很多人有所疑惑,“哪些工作屬於法律工作?”“當警察三年能考法考嗎?算三年的法律工作經驗嗎?”
輔警算不算法律工作經驗?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分別在2002年和2006年關於法官法、檢察官法相關規定的答復意見:
“從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從事國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審判、檢察工作,公安、國家安全、監獄管理、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戒毒管理),律師,法律教學和研究工作,黨的政法委員會以及政府部門中的法制工作中的業務工作等。
警察屬於“從事法律工作”範疇。
綜上所述:從事三年的警察工作是屬於法律工作經驗的,在符合其他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
同時附上2020年法考的報名條件,供想報考2021年法考的同學參考~如果還有疑問,也可直接咨詢我們專業的法考老師哦~
2020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壹)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重慶市的10個重點縣、區除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所轄的縣級市、區(烏魯木齊市所轄的區除外);
黑龍江省大小興安嶺地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畢業。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1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繼續教育(包括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開放大學等)的2020年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員,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單科成績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