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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的專家解析

網絡著作權保護的基石

蔣誌培(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現在中國每年受理知識產權案件三萬多件,其中著作權案件占

將近壹半,從全國來看有四分之壹涉及網絡。北京市的著作權糾紛中,壹半都是網絡案件。翻開知識產權保護的歷史,利益的平衡是壹個基石,司法者立法者都要清醒地認識到這個問題。 要實現網絡著作權保護,總的來講是利益的平衡。在創造自己價值的同時註重保護他人的權益,這就是利益平衡原則。從網絡服務的信息產業到著作權的各個環節,都應當考慮合法權益怎樣才能更充分地得到保護。網絡著作權保護中涉及壹系列技術問題,比如鏈接、搜索引擎、視頻、網上電視等壹系列增值服務項目。而這些增值項目總是不由自主地以追逐利益為主要目的,從而侵害權益人的權利。這就需要我們的法律保護不斷完善,要讓業界各個環節的人都有壹定的法律可遵循,要讓人們知道怎麽做是對的,怎麽做是不對的,實現有法可依。

保護著作權=保護自己

孫雷(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文化室處長):近年來,隨著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加強,以及網絡市場經營秩序的不斷健全,越來越多的網站開始走授權經營的道路。不少網站不僅通過作者取得使用權,同時使網站自身成為著作權所有人。對於這些網站來講,保護著作權也就是保護他們自己。而要解決獲取合法授權的問題,就要求我們進壹步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授權機制,促進著作權人與網站之間的合作,不斷完善網絡環境下的著作權保護機制,積極創造條件促進網絡技術與著作權保護的協調發展。

著作權人與網絡內容或者服務提供者之間的緊密合作,是推動中國網絡傳播發展的主要動力。現在提到著作權糾紛,對涉及新型網絡技術的案件,無論是著作權人還是網絡內容的提供者都希望從法官那裏尋求支持,找壹個說法。中華文化向來提倡和諧,判決並不是解決網絡糾紛的主要方法,全國法院系統大力提倡並在實踐中加強糾紛調解力度,這是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兼顧當事人利益,尤其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做法。

網絡著作權保護要與時俱進

陳錦川(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新的傳播技術、新的商業模式不斷引發新型著作權案件,因此,網絡著作權保護必須與時俱進。比如,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絡著作權案件呈現了某壹時期以某壹類型為主導與其他類型案件並存並不斷增多的復雜情況。關聯案件數量多,與網絡的特點相適應。因作品被多家網站使用,同壹著作權人分別起訴多家網站,或者多個權利人***同起訴同壹網站的案件占有壹定比例。這壹方面反映出了現在權利人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的增強,另壹方面給法院的審判工作帶來極大的壓力。

因此,網絡著作權案件審理,要堅持三個基本原則:第壹是依法審理;第二是平衡,要通過案件審理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促進文學藝術作品的傳播,確保廣大網民的知情權,促進網絡技術和新的商業模式的發展;第三要註重技術與法律實施的關系,法官首先必須了解新的技術,了解新的商業模式,在這個技術上正確適用法律,但又不要受技術和商業模式的限制。

近日,2010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治理“劍網行動”在全國正式啟動,這也是2005年以來開展的第六次專項行動。

實際上,隨著互聯網和手機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互聯網的著作權保護問題已經成為國內外關註的焦點。對此,有關專家學者就網絡環境下著作權人與公眾利益的平衡、如何加強著作權的保護、網絡技術發展對著作權保護提出的新挑戰等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支持創新,但是也不要丟棄了,古人已經研究出來的正確、實用、科學的知識和理論。那些追求線條各異造型古怪,獨壹無二的建築以及日用品設計,雖然是創新了,但是其不實用不科學的特點,導致建築蓋起來以及商品生產出來後,卻達不到滿意的功能和效果,既浪費材料又浪費人工,無形中產生了更多的高科技生活垃圾,浪費了消費者的熱情和辛苦錢,導致實用後產生難以抹去的失望,以及不良的心理陰影。希望知識產權的保護能起到好的正面的作用,不要制約了社會各種科技正常的發展,也不要使壹些有稀奇古怪想法的人,走入了誤區,偏離了科學實用以及造福人類的宗旨。

會不會導致有些非研究人員,自私的使用陰謀詭計和極端的做法,剝奪和霸占真正研究成果人的科研成果?導致研究人沒有受益而引來禍端?如何避免這種現象,有待於制定出更合理的相關保護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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