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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保護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按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壹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壹般要經歷下述程序:1、提供交底書,委托代理機構撰寫申請文件,壹般要20天到壹個月時間2、遞交申請文件,取得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確定申請日,遞交文件當日也可以遞交提前公開聲明,及請求實質審查,這樣可以加快審查進程3、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約2-3個月,初審合格後進入公開準備階段4、專利局公開發明申請文件,約在6-8個月5、專利局對發明專利文件進行實質審查,約壹年半到兩年,期間審查員就發明的實質內容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問題與申請人溝通(委托代理機構的跟代理機構溝通,以確定發明合適的保護範圍),來回溝通可能往復數次,直至修改到審查員滿意為止6、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7、申請人辦理領取專利證書手續8、約2-3個月後拿到專利證書整個過程持續約2年半到3年,具體時間取決於審查員的審查速度與申請人交底資料的翔實程度。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十壹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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