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築作品;
(5)攝影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件;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合作作品: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壹般由作者享有,但單位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委托而創作的作品是委托作品,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
根據《著作權法》,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如果作者身份不明且沒有合法的原件持有人,則其財產權由國家所有,其人身權由國家保護。
2 第壹,是指專利權。從法律角度來說,專利通常指的是專利權。所謂專利權,就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獨占權。需要註意的是,專利權不是在完成發明創造時自然而然產生的,而是需要申請人按照法律規定的手續進行申請,並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審批後才能獲得的。
第二,是指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如“這項技術是我的專利”這句話中的“專利”就是指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
第三,是指專利文獻。是指各個國家專利局出版發行的專利公報和專利說明書,以及有關部門出版的專利文獻。記載著發明的詳細內容和受法律保護的技術範圍的法律文件。我們所說的“檢索專利”就是指查閱專利文獻。
發明分 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實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