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有性,又稱之為壟斷性,即同壹智力成果或者商業標記上只能有壹個知識產權。例如兩個以上的人作出同壹種發明只能授予壹個人以專利權;兩個人就同壹類產品就相同或相類似的標誌申請註冊商標的,商標局只能為其中壹個人註冊而不能為兩個人均進行註冊。
3、地域性。地域性的含義有二:其壹,知識產權只在產生的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地域範圍內有效,這種地域性隨著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而逐漸消失;其二是知識產權的授權和轉讓是與地域相聯系的。即知識產權的授權和轉讓必須明確地域範圍,僅授權某些地域範圍內行使知識產權,那麽被授權人超出此地域範圍行使該項知識產權即為侵權行為。
4、時間性。所有的知識產權都有壹定的時間限制,過了這壹時間該知識產權保護的智力成果就進入公***領域由全人類***享,任何人都可以無償地加以使用。不過商標權的時間性純粹是基於管理上的需要而設,商標所有人可以不斷地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