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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評估的評估原則

知識產權評估作為資產評估的範疇,它同樣屬於壹種社會公正性服務業。國家對資產評估機構、執業主體、評估的要求都有規定。如根據國務院第91號令,資產評估應遵循真實性、科學性、可行性的原則,資產評估必須按照申請立項、資產清查、評定估算、驗證確認的法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應當根據資產原值、凈值、新舊程序、重置成本、獲利能力等因素,采用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現行市價法、清算價格法以及國務院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評估方法評定。企業知識產權評估當然也應按照國家資產評估的有關規定進行。但是,與其他資產評估相比,企業知識產權評估在存在壹些***性時又存在壹些特殊之處。這裏僅對企業知識產權評估的原則展開討論。

資產評估是以合法的評估標準與被評無形資產價值進行比較的活動。資產評估涉及到評估的標準、被評估的量與評估的方法三個要素。企業知識產權評估作為無形資產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遵循評估的這三要素要求,符合公平與合法性、科學與可行性、客觀與真實性的原則。這也是知識產權評估的技術性原則。知識產權評估基本原則還包括知識產權評估的目的性原則、評估內容作用機制原則。

目的性原則是判斷公平、合理的前提,評估內容作用機制原則是確保評估科學性、真實性、可行性的前提。企業知識產權評估基本原則就是這三個原則的統壹組合。此外,根據企業知識產權的特殊性質,如企業知識產權作為資源在企業經營活動中投入的狀況,企業知識產權評估原則還可以進壹步包括以下內容:

1.替代性原則

壹般他說,購買者購買企業壹種知識產權的出價不願高於他在市場上獲得它同樣能達到目的、滿足要求的相類似的知識產權成本。如果有可供選擇的能相互替代的資產,比如說專利產品替代品,該項知識產權價值就會受到影響。

2.預期收益原則

壹般他說,壹項知識產權的價值與它的研制成本沒有正比例關系,而與該項知識產權預期或未來收益有很大關系。因此,對知識產權未來收益的預測,就成為評估壹項知識產權的重要依據。另外,企業知識產權預期收益的最佳值是該項知識產權處於最佳使用時產生的。所以,評估企業知識產權價值時,還應研究該項知識產權在最佳使用時能產生的效益,而不能局限於現時利用狀況。

3.變化性原則

知識產權的價值在企業營運中受多種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的變化趨勢如何,對知識產權價值變動的影響系數有多大特別是對知識產權對於企業的獲利能力有多大,是評估企業知識產權價值時必須考慮的問題。

4.壹致性原則

對企業知識產權的評估存在許多要考慮的關聯因素、變量,這些關聯因素與變量之間要存在合理的壹致性,否則就會影響評估結果的科學性、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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