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爭議雙方必須明確,爭議的標的必須是明確的知識產權,如專利、商標、著作權等。
2、爭議的事實和證據必須清楚,雙方必須提供足夠的事實和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3、爭議的解決方式必須合法,雙方必須選擇合法的解決方式,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先決條件是解決知識產權爭議的基礎和前提,只有滿足這些條件,爭議才能得到有效的解決。同時,這些條件也是對爭議雙方的基本要求,雙方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尊重事實和證據,選擇合法的解決方式,以保障爭議解決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在知識產權爭議解決過程中,為了滿足先決條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充分了解爭議的情況和標的,明確爭議的性質和類型。
2、收集和整理相關的事實和證據,確保自己的主張有足夠的支撐。
3、選擇合適的解決方式,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通過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爭議。
4、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尊重事實和證據,確保爭議解決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綜上所述,知識產權爭議解決的先決條件是雙方明確、事實清楚、標的明確、解決方式合法等。為了滿足這些條件,雙方應該充分了解爭議的情況和標的,收集和整理相關的事實和證據,選擇合適的解決方式,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壹,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