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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與品牌方打假有什麽不壹樣嗎?

目前網上熱議話題,職業打假人邵某購買150份梅菜扣肉預制菜,對其舉報三無產品,而後進行索賠5萬元的案例,那針對這件事情,支持者認為為了食品安全考慮,就應該對制假和售價的商家進行嚴厲處罰,而反對者認為宋某這樣的職業打假人,是在賺昧良心的錢。其實網上的案例很多,因為目前國內的食品安全是有壹些黑心商家不單單是三無產品那麽簡單了,所以對這塊必須進行嚴格的假壹賠三或假壹賠十的政策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那今天就來說壹說職業打假與品牌方打假的異同之處!

? 不同之處:

? 職業打假人是作為個人消費者通過向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由此獲得牟取非法利益,具體可以分為“吃貨”和“賠償”兩種套路,“吃貨”是指收貨後申請退款但不退貨;“賠償”是以舉報、起訴等手段要求商家高價賠償,即使失敗他們也會轉換目標商家;

? 而品牌方打假則是作為品牌方通過產品防假和專項團隊打假,聯合“執法機關+品牌+平臺”的打假***治系統,找到線下的制假源頭,進行壹舉鏟除,針對的是源頭制假仿假廠家,管控的是自己品牌假貨,涉及到知識產權,以此來給品牌和正品更好的經營和發展環境。

相同之處:

? 都需要收集到完整真實的證據鏈,通過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維權,同時也凈化了市場環境,保護了消費者健康安全,也極大增強了消費者的維權意識

? 其實制販假問題的解決之道,在於企業加強技術研發,提升產品競爭力;消費者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對假冒偽劣的識別能力;聯合壹切社會力量對制販假者予以嚴厲打擊。而目前來說我國對於知識產權保護是非常重視的,除了日常持續加強執法保護工作外,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的“雙打”行動正在深入開展,並已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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