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園區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組織編制園區有關空間規劃,組織研究園區相關改革方案,促進可持續發展。 (二)研究制定園區發展和管理的相關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三)協調整合各類創新資源,開展園區創新創業、高新技術研發及其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資源、中介組織、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促進和服務工作。 (四)負責管理市財政撥付的園區發展專項資金,並協助有關部門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五)根據市政府授權,對北京中關村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市級財政投入資金履行出資職責,依法對其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並加強業務指導。 (六)統籌產業空間布局,對各分園整體發展規劃、空間規劃、產業布局、項目準入標準等重要業務實行統壹領導。 (七)承擔示範區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園區內各類協會組織的聯系工作。 (八)開展園區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園區國際化發展水平。 (九)承擔園區外事、宣傳、聯絡等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