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法學排名第十九。
1、本專業為國家特色專業、山東省品牌專業。本專業擁有法學壹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和法學壹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是學校“雙壹流”重點建設學科之壹。
本專業設有法律與社會科學研究所、海洋法學研究所、極地研究中心、國際課程辦公室等十余個教學、科研和法律服務單位。擁有壹支由國內外著名大學培養起來的優秀教師隊伍。本專業在忠實執行國家有關教學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通過特色課程群、雙語教學和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註重學生的能力培養,塑造良好的法律職業品格。
先後與英國、法國、美國、澳大利亞、西班牙、日本、韓國等國家和香港、臺灣等地區的大學和科研單位建立了學術聯系,並與境外多所知名大學法學院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凡碩士研究生修滿兩校要求學分,符合兩校畢業條件,可獲得兩校授予的兩個碩士學位。
2、培養目標: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具有紮實的法學理論基礎,掌握法律專業工作技能,具有理論分析和實務操作的基本能力。通過中外法學基本理論的學習和法律實踐教學的訓練,以及特色課程體系、特色專業課程群的強化等。
系統地掌握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等核心課程領域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了解國內外法學理論發展及國內立法信息,具備國內外競爭能力,較為熟練地應用法律知識和法律規定辦理各類法律事務,解決各類法律糾紛。
3、核心課程及特色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民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環境法概論、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學、國際商法(雙語)、海商法(雙語)、海洋法(雙語)、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互聯網法等。
4、畢業生主要去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以及其他各級各類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法律服務機構,或繼續攻讀研究生等。